1、填写好的《2014年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做准考证备用);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材料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须提供师范类证明;
(2)报考职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被初定为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要提供学校的证明,待正式证书下发后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教师须提供在职证明,任教满两学年须提供任教年限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3);
(5)事业编制报考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6)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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