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含科研、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3年11月22日评审通过,唐高平等6位同志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李小娟、梁耀相2位同志具有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曹月芹等18位同志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刘雪梅等3位同志具有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陈童同志具有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教高科〔2013〕139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资格6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唐高平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顾志刚 王新萍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潘凤钗 施端银 王 阳
二、具有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2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李小娟 梁耀相
三、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18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曹月芹 黄 淼 阮 婧 王细娇
谢双双 严小娟 叶吉波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侯晓华 万年红 王永华 熊 萧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陈 旭 李炎炎 王 亮 王晓峨
薛无瑕 宰文珊 周吉忠
四、具有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3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刘雪梅 武俊梅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王法格
五、具有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1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陈 童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1月22日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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