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委托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温职改〔2010〕2号)和温州市职改办《关于2014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4〕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掌握(见附件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附件2条件掌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底。
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必备条件。外语免试条件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执行。
要求申报对象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上年度考核优秀(优职)和任职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优职)者优先晋升。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2.《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5.申报人员有关作品(画稿、设计稿、照片等)、论功行赏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附原件验审);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证书、作品、论文和其他成果材料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7.《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十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
8.申报破格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写明突出贡献业绩,符合那几条破格条件;
9.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备发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
上述材料1、2、3、7、8使用统一格式。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三.资格评审采取考试、考核(答辩)量化的办法,差额通过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8月4日-29日
地点: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马鞍池东路237号工艺美术大师楼401室)
联系电话:88616961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2.申报初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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