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报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市纪委市监察局统一管理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文字工作人员3名。其中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1名、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1名、市纪委市监察局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1名。
2、办案工作人员2名。其中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1名、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1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工作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公历日期计算);办案工作人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公历日期计算),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公历日期计算)。身体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文字工作人员应在专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1年以上,撰写了3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等文稿,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办案工作人员应在执纪或各类执法岗位工作1年以上,具有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案件突破能力。
三、遴选程序
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调入等程序。资格审查由市纪委干部室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文字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办案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文字工作人员笔试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办案工作人员笔试测试办案综合能力和应用文写作,笔试开考比例为1:5。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时间7天,公告到期后集中3天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至17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市建设东路市委大院二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7786191)。
报名分文字工作和办案工作两类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连同有关资料报名。报名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管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个人履历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每人限报1个职位。
特此公告。
2014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常德党建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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