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江永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县纪委机关办案人员3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所学专业为中文、法律、经侦、审计、财会、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无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18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722561;手机:13787699395.
3、报名资料:填写《江永县纪委、县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别要求:个人自荐的,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条件,由县纪委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调减遴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不指定用书,内容主要是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分数占总分值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在2014年4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岗位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排序后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2。体检由县纪委和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和组织、人社部门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遴选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被考察对象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县纪委、县人社局和江永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七﹚试用和调动。遴选对象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否则,退回原单位。
五、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江永县纪委、县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江永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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