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衣行动队员若干名,主要从事巡逻、抓捕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性别:男,户籍地: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含),具有较好计算机水平及处事老练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到40周岁。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只针对驾驶员)、原公安工作单位证明(只针对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于4月14日当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8号楼,滨海园区管委会附近)416室报名、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成功录用者提供业务培训,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二)年薪约4-5万元/年(含社保)。
(三)提供伙食,暂不提供住宿。
(四)本公告有效期:2014年4月9日-2014年4月14日
(五)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85851106/55885905 咨询人:林警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