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851 次 日期:2014-04-10 14: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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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岗位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最高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3月31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符合招考计划表户籍要求,持有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05室,联系电话:28949813。

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http://www.lg.gov.cn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合格证》、毕业证书、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5、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报名者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于测评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安监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安监局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安监局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区安监局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区安监局咨询电话:28949813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温馨提示:

《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来源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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