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职改字〔2003〕56号
各市、省直各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河北省电影放映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已经2003年8月14日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于2004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河北省职改办,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OO三年八月二十日
河北省电影放映专业主任技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电影放映主任技师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技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电影放映专业从事放映、工艺、建筑声学、检测、培训、检片、拷贝管理,技检、机修、器材检验等研究、设计、生产、使用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工程师3年或担任技师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工程师5年或担任技师8年。
四、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技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电影放映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熟练操作各种放映设备、较好地完成技术管理工作;
2、对放映设备能独立进行大修保养;
3、能指导放映技师工作并能独立编写培训教材;
4、掌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二)从事电影院工艺设计、建筑声学设计、检测设备和培训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曾担任一个大型影院技术设计、改造项目技术的负责人;
2、曾担任三个以上中型影院技术设计、改造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熟练使用检测仪器、仪表,指导技师工作;
4、掌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三)从事电影检片、拷贝管理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放映、检片技术,准确分析损片原因,较好完成拷贝管理工作;
2、独立进行大修检片设备;
3、能指导检片技师工作,独立编写培训教材;
4、掌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教材;
(四)从事电影技检、机修、器材检验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放映设备构造原理,了解掌握制造工艺;
2、熟练掌握维修、检修装配技术和使用检测工具、量具;
3、独立完成检测分析、维修鉴定工作;
4、掌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技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的三条:
(一)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四)提出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并得到相关部门鉴定认可;
(五)在设计、施工或在设备运用和维修过程中,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贡献者,并得到市以上相关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本专业生产、技术管理、影院设计、设备维修、检测、拷贝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骨干,并得到市以上相关部门认可;
(七)消化、吸收、引进新技术,创新发展或使之原有设备、设施配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得到市以上相关部门认可;
(八)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及骨干,在组织施工和争创名牌工作中为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技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篇以上;
(三)在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方面撰写的 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技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科技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奖或二项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二次一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直接负责完成二百万元以上影院设计、改选项目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得到市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在国家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有价值论文三篇,省级五篇;
(五)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在推广应用新光源、放映自动化、立体电影、数码立体声电影等方面,成绩显著,并得到市以上相关方面鉴定认可。
河北省电影放映专业技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电影放映主任技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电影放映专业从事放映、工艺、建筑声学、检测、检片、拷贝管理,技检、机修、器材体验等研究、生产、使用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技术员工作6年以上;或中专毕业,担任技术员工作9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15年(含15年)以上并取得市级以上中级专业培训结业证书的专业人员。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电影放映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操作两种以上放映设备、从事一定技术管理工作;
2、对放映设备能独立进行维修保养;
3、能指导培训技术员工作;
4、了解和掌握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二)从事电影院工艺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及检测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曾担任一个大型影院技术设计、改造项目分项技术负责人;
2、曾担任二个中型或三个小型影院技术设计、改造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能熟练操作检测仪器、仪表,能指导培训技术员工作;
4、了解掌握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三)从事电影检片、拷贝管理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检片技术、从事一定技术管理工作;
2、对检片设备能独立进行维修保养;
3、能指导培训技术员工作;
4、能了解和掌握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四)从事电影技检、机修、器材检验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放映设备、零部件的构造原理;
2、掌握设备维修、检修装配技术,熟练使用检测工具;
3、能独立完成检修、维修工作,指导技术工作;
4、了解掌握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市(厅)级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三)完成的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主管业务部门认可。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本专业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在技术开发、技术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使企业工作质量、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并得到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学会、专业会议认可。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专业论文、著作,撰写有一定价值的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在解决技术问题方面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八、附则
(一)电影院工艺设计:是指电影院的土建工程竣工后,对电影院的观众厅、舞台、放映室、放映设备和制冷设备安装、安全卫生等专业几何尺寸(例如视点、视距、坡度、体型、座席)以及内部装修、美学、声学指标的设计。
(二)建筑声学设计:主要指电影院的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环境噪声等声学设计。
(三)电影检片、拷贝管理:是指影片的接收、技术鉴定、检修、轮转交接、库储、维护、消防安全等过程管理。
(四)电影技检、机修、器材检验;是指对电影放映设备进厂或大中修理后的整体技术检验和电影放映设备零配件使用性能如几何尺寸的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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