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896 次 日期:2014-04-12 11: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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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成立于1963年,是河北省水利厅派出的河系流域管理机构。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白洋淀办公室、工程科、水政水资源科、财务科、人事劳动科、党委办公室。闸涵管理所5个:枣林庄闸所、新盖房闸所、王村闸所、淀东管理所、淀西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大清河系、永定河系河北部分河道工程监督管理及白洋淀水资源管理。管理2座直属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新盖房枢纽、枣林庄枢纽)、1座分洪闸(王村分洪闸)及白洋淀周边28座小型引水闸。

建处40多年来,在工程管理、防汛抗洪和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在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又有新的突破。直属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和环境面貌发生了重大改观和根本性变化,逐步进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科研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冬季冰期输水观测成果在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冻土试验研究成果为南水北调防冻设计和部颁行业规范的修改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还培养造就出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优良技术队伍,为新世纪水利管理工作的更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与技术基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处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一:《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20日。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考核工作由我处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回答完毕,考生退场,评委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与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www.hbdqh.com)公布,并在我处机关办公楼公告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我处人劳科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复审凡本人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处人劳科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处人劳科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www.hbdq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水利网(www.hebwater.gov.cn)、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网站(www.hbdqh.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06105(河北省大清河务管理处人劳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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