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共有21个事业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其中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和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从事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他19个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承担国家、省的公益性、事业性的地质找矿项目,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技术支撑。
除两所学校外,招聘岗位全部为野外一线工作岗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省地矿局所属21个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人员共计29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保障网(www.he.lee.gov.cn)、河北人事考试网(www.www.hebpat.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41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相关要求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详见《河北省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如在资格复审时所填写内容与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符、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我局的岗位条件,自己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学位类别、具有的证件以及工作经历等,一定要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五、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面试
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将制定具体的面试方案,届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相关网站和面试点张贴。大致步骤如下: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作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具体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具备面试资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校方证明)、学历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河北省地矿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会计证、教师资格证、英语、计算机等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或应提交而未提交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4.面试方法。面试分为两部分,满分为100分,一是公共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行为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判断能力(40分);二是专业知识测试(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和应用情况。实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评委成绩之和/评委人数。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在面试点张贴,并在网上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进行加权。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具备聘用资格。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面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我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作为参加体检人选)。
八、公示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且无异议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另,若出现个别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可按总成绩(且面试成绩符合招聘要求)从高分依次实行递补(如递补系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且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作为递补人选),如无递补人选,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3022220(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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