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市教人[2014]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将公开招募部分特岗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专业及名额
计划招募特岗教师30名。具体专业为:中学数学2名、语文3名、化学1名、信息技术1名、地理2名、音乐1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与专业相同;小学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1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与专业相同;学前教育7名(含幼师、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中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教育类本科生或研究生;幼儿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教育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学前教育专业包括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
3.具有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三、有关政策待遇
1、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应聘学校和岗位任教,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2、工资待遇。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3、服务期满后的问题。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照陕教师[2009]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01号),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4、服务期的管理。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等情况,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四、招募形式及程序
特岗教师招募工作采取公布招募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签订合同、集中培训等程序实施。
1、公布需求。4月10日前,将本县招募教师的岗位设置、招聘办法上报市、省“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查备案,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自愿报名。4月20日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4月18日至4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网上信息初审,4月24日至4月25日县教育局组织现场确认审核。往届毕业生应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有关证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分两步走,即考前进行身份验证,报考者持身份证、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或介绍信到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与报考者签订报考承诺书,待毕业领取相关证件后再进行资格确认,后期资格确认中发现资格不符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4、理论考试。5月上旬举行,考试内容以公共课、专业课为主要考核内容。按照理论考试成绩高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
5、面试。5月中旬举行,面试以专业技能为主要考核内容。不同专业特点,采取讲课和说课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的能力。按照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5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提出拟聘名单,同等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对拟聘人员要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不符合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况,不得聘用。
6、公示。拟聘人员确定后,通过信息公开或网络进行公示。
7、签订合同。5月25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4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报市、省“特岗计划”办公室备案。
8、集中培训。7月底前,组织拟聘人员集中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9、上岗任教。秋季开学,特岗教师到所在学校上岗任教。
安塞县特岗教师招募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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