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林市《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有关规定和《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2014年容县教育局使用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容县高中、容县中学、容县杨梅中学事业编制的批复》(容编函〔2014〕3号)文件批复,结合我县容县高中、容县中学、杨梅中学、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紧缺学科专业教师的实际情况,经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通过公开“双选”的形式,招聘25名公办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容县高中、容县中学、杨梅中学面向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
2.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
(二)条件: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作风正派。应聘容县高中、容县中学、容县杨梅中学的毕业生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学校及人数
容县高中招聘6名、容县中学招聘4名、杨梅中学招聘10名、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5名,共25名,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一)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容县高中、容县中学、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杨梅中学等部门单位组成专业招聘工作组到区内相关普通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进行现场招聘各高中教师。4月23日下午3:00和4月24日下午3:00分别在广西科技大学(即原广西工学院)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招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三)召开现场洽谈会,会上由各学校校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公布招聘专业与人数,会后由毕业生根据所招聘专业自愿报名,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四)审阅毕业生档案资料。招聘工作组根据需要招聘专业和学校提供的毕业生资料,认真审阅毕业生档案,并按1:3以上比例筛选出各专业毕业生面试名单。
(五)面试。面试由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等方面,并进行现场评分,根据面试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先就地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待体检合格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所招汽车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烹饪等专业,原则上要招聘本科毕业生,如确实无法招聘到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专科毕业生。其他学校学科专业如招聘不到所设置专业,出现空缺,由招聘工作组共同研究后,报“双选”招聘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招聘联系电话:0775—5117909(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
业股)
0775—5329517(容县教育局人事股)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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