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招考,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如何申请加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招考通告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
申请加分考生须于5月26日至6月6日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市公务员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