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9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1日上午8:30至4月29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费按粤价函〔2013〕12号文规定,两科共90元。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有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现场报名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尚雅居五楼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386606。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
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我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 各科笔试以百分制评分,总分12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聘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聘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涉及招聘考试的有关通知,我局将在“清远人才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qyrcrs.com/)。
附件:《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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