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工业园区(筹)管委会,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做好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财政厅《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4〕318号)等规定,现将我区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在黄山区本级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二、培训形式
2014年度区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形式为远程网络培训
三、培训内容
远程网络会计培训:持证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个人需求,在网络平台自行选择课程进行学习,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继续教育规定学分。
四、培训收费
2014年起远程网络会计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五、培训组织
(一)单位自行组织会计脱产的培训,事先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分。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学时。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每个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持证人员及有关单位。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鼓励、支持和组织持证人员参加会计培训,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远程网络培训。从2014年起中华会计网校、北京东奥会计在线、东北财经大学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四家网校可供学员自主选择,学员可登录“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报名,报名成功后进入所选网校继续教育学习系统,登录后进行网银缴费、选课并进行在线学习,学员完成规定课时并考核通过后,相关继续教育信息自动登记到会计人员个人档案中,无需办理现场审核和盖章。学员应在年度内取得规定学分。
(四)定期换证。《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从领取新证之日起满6年,自行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五)监督检查。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将加强对远程网络培训和面授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督促其改进服务,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加大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把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和内容,将采取适当方式在社会公告,维护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严肃性。
黄山区财政局
2014年4月1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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