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我省关于实施2014年中央特岗计划工作的要求,今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拟于5月底完成招募,确定招募人员名单。考虑到今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以及广大应届大学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实际,为确保今年特岗计划顺利、稳步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要求,4月11日—20日为我省特岗计划网上集中报名阶段。鉴于资格审查时间过于集中,工作量大,各市县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各地网报及资格审查时间,并书面报我厅审批。原则上网报截止时间不能晚于4月30日;最终面试时间不能晚于6月5日(含公示时间)。
二、关于考生资格审查
鉴于2014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各类证件,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工作实际,经研究,各地市资格审查工作时间可定于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简称省考成绩,拟于5月中旬公布,具体另文通知)公布后进行。
往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环节主要审核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等资料(“国考”或省考成绩)。
2014届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环节主要进行身份验证,待毕业证领取后再进行资格确认。应届毕业生主要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学生证、学生就业推荐表、在校课程成绩单(师范院校师范专业考生提供)等资料作为有效依据,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国考”或省考成绩)。在资格审查环节应届毕业生签订报考承诺书,在后期资格确认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关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及户籍要求
各地在制订本地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到本地实际需求,对师资力量薄弱地区、薄弱学科或紧缺学科要尽可能放宽条件。在设置报考条件时要尽可能考虑到其师资来源是否能够充分满足,对专业设置尽量做到严谨规范。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妥善研究解决,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策”要及时完善或纠正,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具体专业设置条件和政策解释由各地负责。
对于报考特岗计划的户籍条件,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有关规定。各县区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招生简章或条件设置中注明。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的审查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是目前我国唯一合法有效查询教师资格证书真伪的官方网站。如无法查询或查不到相关信息以及2007年底之前认定的证书,请各地及时将信息汇总,以市为单位集中报省教育厅审查或自行与原发证机构联系查验事宜。
五、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和我省考试成绩的审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成绩及合格证的有效性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查询;参加省考成绩(要求四科成绩全部合格,其有效期以各地市公告为准)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公众服务”栏目进行查询,也可对其成绩单二维码进行扫描识别。
六、关于就业协议书及特岗计划合同书的签订
考虑到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区大多编制紧缺,需求紧迫,为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踊跃报名,积极投身西部农村教育事业,避免一岗多报和有岗无报等情况出现。对经参加招募考试被录用的2014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毕业证件未取得之前,应先与招聘县区特岗办签订就业协议书。各市县特岗办在7月中下旬集中审核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的各类证件,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与其签订特岗计划合同书。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合同书的签订与应届生一并进行。对无正当理由不到招募县区报到的考生,全省将建立考生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各类教师招考。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联系人及电话:
韩润社 029-88668691(兼传真) sxtgjs@126.com
权 伟 029-88668691(兼传真) sxtgjs@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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