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全国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3年全国 合格人员名单及文件已公布,现将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2013年全国 昌吉考区中、初级考试通过人员。
2、受理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上)。
3、受理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4、材料受理地点:
(1)各县市人员请将材料提交至县市人社局职称办;
(2)州直单位请将材料提交至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政务中心东一楼)。
5、证书发放时间:以自治区办证机构办理时间为准,证书发放统一在昌吉人才网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