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宁乡县关于做好人事代理人员2014年度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乡人才网 阅读:811 次 日期:2014-04-17 16: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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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各位人事代理人员:

根据宁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宁职改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就我中心2014年初级职称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4年6月24日—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红底彩色二寸照一张。

2、申报认定: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会计系列需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教师系列需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语文、英语、音乐教师需普通话等级二甲以上)。

3、申报评审:需填写《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提交一年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模块一个,1500字的工作总结。

三、相关说明:

1、凡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各位人事代理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人员的,由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其他人事代理人员由我中心统一组织申报。

2、在我中心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宁职改办发[2014]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职称申报(文件可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宁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持职称认定或评审人员相关材料,准确填写《2014年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或《2014年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初任认定人员名册》后统一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及所需职称认定或评审相关材料办理。

4、申报职称应本着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的原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5、职称认定或评审的相关表格可到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16室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19室领取。

6、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杨姿

联系电话88980722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谢英蓓

联系电话88981719

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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