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各乡镇街道禁毒社工2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强,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会熟练操作计算机。
2、男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女年满21周岁至45周岁;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名称及设置
岗位 | 性别设置 | 人数 | 岗位 | 性别 | 人数 |
丹西街道 | 男一名 | 1 | 黄避岙乡政府 | 女一名 | 1 |
东陈乡政府 | 女二名 | 2 | 新桥镇政府 | 男女各一名 | 2 |
石浦镇政府 | 男二名 | 2 | 晓塘乡政府 | 男一名 | 1 |
西周镇政府 | 男一名 | 1 | 定塘镇政府 | 男女各一名 | 2 |
大徐镇政府 | 女一名 | 1 | 泗洲头镇政府 | 男一名 | 1 |
涂茨镇政府 | 男女各一名 | 2 | 茅洋乡政府 | 女一名 | 1 |
贤庠镇政府 | 男女各一名 | 2 | 高塘岛乡政府 | 男一名 | 1 |
鹤浦镇政府 | 女二名 | 2 |
三、工资待遇
年薪40000元(含五险),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4月25日。报名时间在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象山县东谷湖路4号禁毒大队(东门加油站旁边),联系电话:0574-65856234。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禁毒办
2014年4月17日
附件:
温馨提示:
《象山县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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