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精神,2014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募计划
(一)实施范围:商洛七县区均为国家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区)。
(二)招募计划: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市偏远贫困县区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4年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募505名特岗教师到我市偏远农村小学任教(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单(单科60分为合格线,要求4科全部合格,成绩有效期时间从2012年至今),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2)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及主管局有效联系方式)。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专科学历为商洛生源。
三、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du.gov.cn)和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自愿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考生通过“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和报名。报名时间:4月22日上午8:00至4月28日17:00时。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4月22日下午—4月28日18:00时,各县区特岗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在报名系统上进行审查。各县区特岗办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2、现场资格审查:5月15日-5月16日,由各县区特岗办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具体问题5月上旬将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各县区特岗办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加注同意参加笔试意见。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
(四)岗位开考比例。
各招聘专业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紧缺薄弱专业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招录计划职位涉及的考生可以改报。因不足开考比例而被缩减招录计划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能改报。所有调整计划在现场资格确认后将及时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课。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课每科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各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5月24日上午。
考生于5月22日至5月23日登录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2014年商洛市特设岗位 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3、笔试组织。笔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命题、阅卷、发布成绩。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紧缺薄弱专业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六)面试。
5月31日-6月1日由市特岗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问题将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名单。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
(七)资格确认。7月中旬,参加资格确认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单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特岗办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届时将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确认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由市特岗办按照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体检。市特岗办组织对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签订合同、集中培训。7月底各县区特岗办与拟聘人员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各县区特岗办集中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十)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四、特岗教师的待遇和管理
特岗教师的待遇和管理等按照中省文件规定执行。
商洛市教育局商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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