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响乐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团决定公开招聘交响乐演奏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要求及代码 | 学历、学位要求 |
交响乐演奏员(专业技术岗) | 1 | 社会人员 | 音乐表演(弦乐13020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2)应聘以上岗位的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社会人员,并取得相应学位。
(3)报考年龄要求:本科(学士)的,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中级职称、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4)具有良好音乐专业知识,热爱交响乐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适应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2、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t.gov.c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含联系方式)、学位学历证书、学位学历鉴定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或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我团人事部报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
邮编:510105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37583550
3、报名时间:
2014年5月6日至5月8日。
资格审查
我团将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我团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供:(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4)学位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5)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6)属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鉴定证明;(7)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方式:现场演奏。考试内容为演奏指定交响乐片段曲目、自选曲目以及视奏。评分标准:考试总分按照100分计算,演奏指定交响乐片段曲目占总分的50%,演奏自选曲目占总分的30%,视奏占总分的20%,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我团将成立考试小组负责对考试进行评分,考试小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或单位领导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广州交响乐团。
应聘者必须于考试前半小时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面试现场候考,否则按弃考处理。
体检
考试结束后,我团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政审考察
我团将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我团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时未出具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条件。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如已签订了聘用合同视为无效。
(三)本公告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都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发布。
广州交响乐团
2014年4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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