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原省物价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广东省旅游局网 阅读:909 次 日期:2014-04-21 10: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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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委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9:00-11:30,14:30-16: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楼中型会议室。

(二)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

(三)乘车方式:地铁2号线中山纪念堂站D2出口或公车站东风中路站、纪念堂站。

(四)联系电话:020-83138630。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资格复审材料

(一)属社会人员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和学位证书、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缴纳社保记录单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所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应的证书等材料。

(二)属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缴纳社保记录单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所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应的证书等材料。

(三)属暂缓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缴纳社保记录单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所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应的证书等材料。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2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4日,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按要求应提供缴纳社保记录单或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的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需递补面试考生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笔试成绩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复审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附件:2014年广东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原省物价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http://www.gddrc.gov.cn/xxgk/rsxx/gwyly/201404/t20140417_243077.htm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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