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张堰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与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筛选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招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岗位上的任务;
3、社区保安队员、市容协管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食药监协管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面试后择优录用,张堰镇户籍优先;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市容协管员年龄需在30-45周岁;
5、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从事接待、协调、电脑操作、公文写作等;
6、社区安全工作站和环境服务工作站队员要有热爱保安和市容环境事业,忠于职守,具有吃苦耐劳和爱岗奉献的精神,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1、张堰镇劳动保障工作站: 窗口工作人员 4名;
2、张堰镇环境服务工作站: 市容协管人员 4名;
食药监协管员 2名;
3、张堰镇社区安全服务站: 社区保安队员 5名;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要求选择申报一个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5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具体可从http://zhangyan.jinshan.gov.cn和http://jobs.12333sh.gov.cn/下载表格也可现场填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中共党员需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1张。应聘材料恕不退回。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址:张堰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张堰镇东贤路951号)。
2、应聘筛选
根据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凭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址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有关证书的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核对。
3、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和考察(社区安全工作站人员需体能测试),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基本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录用,即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录用后,以上人员需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为每月1820元,缴纳四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工作站待遇。
六、本启事由金山区张堰镇劳动保障工作站、环境服务工作站、社区安全服务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惠军
联系电话:57213255
温馨提示: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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