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和《丽水市体育局拟引进篮球训练专业教练员考核预告》的规定,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经研究决定:拟聘用洪慧静为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体育教练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4年4月21日起到2014年4月29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2091237
丽水市体育局人事教育处:2090796
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体育局
2014年4月21日
洪慧静同志基本情况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40421_975012.htm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运动员等级及获得时间 | 备注 |
洪慧静 | 女 | 本科 |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教育专业 | 201207 | 一级运动员(2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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