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院校须向我院提供以下材料:
(一)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格式见教育厅文件,一式一份)。
(二)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按喀什师范学院招生简章附件为准),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
(三)拟直升本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四)拟直升本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考生相片及相片册:每位考生需提供2张蓝底1寸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单独装袋报送,另一张贴于相片册上,A4纸打印,(以拟升本科专业为单位集中,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专业等个人信息(按学号排序),教务部门公章。同时以直升本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为名集中提供电子版照片。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CCT一级及以上证书,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HSK6级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以上材料提供A4纸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七)学生各类获奖证书A4纸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凡是在推荐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均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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