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苏教师〔2002〕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且属下列对象之一的:
1.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所学专业与申报拟任教学科专业不对口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测试日期和地点
1.测试日期:2014年5月10日。请注意附件名单中具体报到的时间。
2.测试地点:常州市同济中学(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同济立交桥南堍原电脑城东侧)。
三、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测试形式
采用说课和面试两种方法进行测试。
1.说课。根据提供的教学内容,独立设计出书面教学方案(备课),并进行说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面试问题2题,面试时间10分钟。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要带好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未带身份证不得参加测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进入考点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保管,违反者取消测试资格。进入准备室后,考生一律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电脑或其它电子设备,违反者以考试作弊处理。
3.认定机构提供测试教材。说课要求见附件二。
4.说课、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能力测试为不合格,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4年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http://www.czedu.gov.cn/disp_4_192_10075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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