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障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黔教高发(2014)5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和黔招考普[2014]10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名称:凯里学院;学校代码:10669。
三、学校校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编:556011)。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五、凯里学院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凯里市,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本科层次的高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59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专升本”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根据“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专升本”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专升本”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专科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3. 身体健康;
4. 思想品德良好;
5. 学业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
4月14日-16日。
三、报名办法
根据黔招考普[2014]10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文化考试
一、考试科类
1、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2、 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第三版、第二册、 孔庆炎 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294286 ),不考听力;(2)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二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225365);(3)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3、购买资料联系方式。贵州新知专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20楼,联系电话: 0851—6831297、 0851—6814052 、13885044095、15086034290。
二、考试、评卷工作
1、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7 日9:00--11:30大学语文
9:00--11:00高等数学
15:00--17:00英 语
2、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
三、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0 %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http://www.gzszk.com/)。
2、 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gkzy.gzszk.com/)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才能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第五章 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第一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同步进行,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gkzy.gzszk.com/。
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要根据《2014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
第六章 专业考试
一、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制卷和评卷。
二、考生须带原“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课准考证方能参加专业课考试。
三、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在音乐学院教学楼。考生须在7月5日下午4:00前到学生工作处报名,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2、其他专业: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第三栋教学楼31205教室。考生须在7月5日下午4:00前到学生工作处报名,并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四、专业课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第七章 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网上录取时间为8月2日-7日。
第八章 毕业文凭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九章 其他
一、2014年“专升本”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另行公布。
二、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四、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
五、本章程由凯里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5-8553376、8509281、8558898 0855-8509281(传真)
学校招生E-mail:xsg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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