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衢江区委组织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4年我区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9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水类专业择优选聘7名(涉水类专业3名,不限专业4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0名(涉农类3名,城镇化建设类5名,电子商务类5名,不限专业17名),面向“两项计划”人员选聘2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国211、985重点院校(不包括二级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衢州市生源应届或衢州市户籍往届毕业生(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14年4月24日以前)。有专业限制的考生,政治面貌不限;专业不限的考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三、选聘方式与程序
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公开选聘须进行笔试及面试;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无需考试,直接经体检、考核予以聘用。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4月25日9:00—5月5日17: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6日—5月6日
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初审的可在5月5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
时间:4月26日9:00—5月7日12: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公开选聘笔试人员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8日至5月30日
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谈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岗位计划数,专业限制岗位的核减数可划入不限制专业岗位选聘计划数。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面谈合格分数60分,面谈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或体检,视作放弃。面谈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并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j.qjq.gov.cn/)公示7天,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面谈、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5.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6月8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市本级。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专业限制岗位的核减数可划入不限制专业岗位选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6月3日至7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6月13日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6月17日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并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同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3)面试
时间:6月2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4)体检、考核
时间:7月20前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 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①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j.qjq.gov.cn/)公示7天。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一律不得递补。
②聘用:7月31日前,在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到有关村工作。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替补。
四、有关事项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档案由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5、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纪律与监督
(一)衢江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衢江区纪委(监察局)作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10。
(二)应聘人员有以下情节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2、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经查实的;
3、在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三)本选聘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838106、3838720
中共衢江区委组织部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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