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全日制民办综合艺术学院,由著名舞蹈教育家和理论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舞蹈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舞蹈家协会顾问、北京文联副主席、北京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教育部《素质教育与舞蹈美育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舞蹈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吕艺生教授担任院长。
学院于2002年创办,坐落在海峡西岸风景秀丽的厦门市。学院目前拥有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教学区,6000余平方米的学生宿舍以及宽敞的田径场和实验剧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著名风景区鼓浪屿音乐厅、中国动漫集团厦门基地等是我院的艺术实训基地。2010年厦门市政府在翔安文教区划拨土地177亩,支持学院建设现代化新校舍,现已投入规划建设。
学院现有教师130余人,集结一批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厦门大学及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教师。学院秉承“礼乐成人,有教无类”之办学理念,凭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市场需求、知识全面的两栖、多栖人才为办学宗旨,为社会培育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职业艺术人才。
学院建院以来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全国教育发展“十一五”计划重点课题组指定为“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 2010年学院被列为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全国首批五所“中国特色院校重要案例”之一,同时也是北京舞蹈学院在福建省设立的唯一本科学历教育函授站。受厦门市教育局委托,2011年以来多次承办校园舞蹈师资培训,成为中国舞协在厦门的培训基地。为了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院还与中国茶行业高端品牌——厦门华祥苑茶叶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在音乐剧表演专业开设“茶文化艺术方向”,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具有茶文化艺术表演技能的高职综合性人才。
一.招生对象:
1.参加高考的学生。
2.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户籍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无省统考的专业,则应参加本科院校或本院的艺术专业校考)。
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颁布的录取细则。
三.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助学政策: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
五.毕业: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国家教育部认可、福建省教育厅监制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本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由福建省联考联招委员会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以及专升本成人高考,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六.就业:
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方向为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电视台、电台、企事业宣传部门、文化馆站、培训机构、文化艺术传播机构等。
七.招生专业: (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高专层次,学制三年).
类别 | 招 生 专 业 | 代码 | 学费(学年) | 其他费用 |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专业特色 | ||||
艺术文、艺术理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舞蹈基训、民间舞、现代舞、素质教育舞蹈等) | 培养集多舞种于一身,表、教、编三位一体的舞蹈人才 | 670203 | 12000元 | 1.住宿费1100元-1500元/学年(分为4人间、6人间、8人间),不含寒暑假住宿费,房间有空调、热水器; 2.书籍代办费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费150元(体检复查,多退少补); 4.保险费40元/学年(自愿参加); 5.服装费200元(多退少补); 6. 军训费100元。 |
城市民间舞(国标舞、爵士舞、踢踏舞等) | ||||||
音 乐 表 演 | 声乐表演(美声、民族) | 采用因材施教的培养方式,打造复合型音乐人才 | 670202 | |||
歌舞表演 | ||||||
流行音乐(声乐、器乐) | ||||||
电脑音乐制作(MIDI) | ||||||
少儿艺术素质培养 | ||||||
音乐剧表演 | 音乐剧表演 | 培养集演唱、表演、舞蹈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 670215 | |||
歌舞表演 | ||||||
茶文化艺术(定向委托培养) | 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集才艺、茶道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 |||||
影 视 表 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集影视表演、舞台表演、播音主持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 670205 | |||
播音主持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影视后期制作 | 培养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的专业人才 | 670304 | |||
艺 术 设 计 | 舞台美术设计(含服装设计) | 培养科艺结合、强化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 670101 | 10000元 | ||
动漫设计 | ||||||
编导 | 戏剧影视编导 | 为影视业培养专业的编导及制作人才 | 670207 | 12000元 | ||
文史、理工 | 电 子 商 务 | 文化创意产业网络营销编辑 | 培养具有网络营销创意思维,营建文化产品网络营销专业人才 | 620405 | 10000元 | |
公共事务管理 | 艺术管理、文化创意 | 为文化行业培养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实用型人才 | 650201 | 12000元 | ||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 培养集抢救、修复、保护与管理文化遗产的技术型人才 | |||||
编导 | 戏剧影视编导 | 为影视业培养专业的编导及制作人才 | 670207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影视后期制作 | 培养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的专业人才 | 670304 |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101
电话:0592-2570185、15359211603言老师 7768817、18205986291李老师 7768816、15359211600杨老师 7768815 1805927159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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