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园区的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水平,为园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纳入绩效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数量和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2名,经济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土地综合利用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
4、截止2014年4月30日前符合报考岗位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适当放宽。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息分别在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qhswy.gov.cn/)、西宁市人事人才网(www.xnrsrc.com)、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青海人才市场网(www.qhrcsc.com)和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上发布。
发布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5月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5月8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西宁市城北区纬二路18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大楼9楼909室);
电话: 0971--5317646 5220303
联系人:吴雄 宋萍
1、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审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在网上予以验证,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并填写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应聘者,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他应聘者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百分制。
2、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主。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5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岗位进行体检的人员。若应聘岗位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对并列人员加试一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形成的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体检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办法,顺延递补。
(六)聘用
1、以合同形式聘用,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行政执法资格。
2、聘用人员受聘期间,其薪酬待遇按照《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未纳入绩效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予以清退。
4、聘用人员受聘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度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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