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合格分为综合分文科65分、理科65分。
附:厦门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合格名单公示 (如果文件无法打开,请先安装PDF阅读器)
对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电话:0592-2186219。
注:(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A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须填报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专业相对应的专业大类)、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面向全省统招普通类专业出档线的A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10分安排学习专业。我校原则上根据考生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科特长安排相关相近专业录取。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B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出档分数线下20分(如高考满分不是750分,需进行相应折算)以内(对于自主选拔考生与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录取时产生的出档线为准;对于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根据我校《招生章程》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出档线为准),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须填报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专业相对应的专业大类)、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面向全省统招普通类专业出档线的B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5分安排学习专业。我校原则上根据考生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科特长安排相关相近专业录取。
详情请参考:http://zs.xmu.edu.cn/news/1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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