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长江大学201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宜都市教育局网 阅读:1894 次 日期:2014-05-04 1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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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我校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计划及学制

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110人。其中,石油工程专业40 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30人,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20人,土木工程专业20人。

学制为全脱产学习两年。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收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往届生和应届生。毕业生一般应具有理工科专业学习背景。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本单位同意﹚;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培养层次及待遇

第二学士学位在培养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及信息确认)。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23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16:30)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126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

1、网报流程

进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zszc.yangtzeu.edu.cn/bmxt/UserWeb/Login.aspx

阅读首页信息 → 阅读网报相关规则 →填写个人信息(包含网上提交本人数码登记照片) → 信息提交 → 查看报名状态 → 审核通过 → 打印《长江大学201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流程

资格审查 → 现场领取信息确认表并校对签名 → 交费(凭信息确认表) →交回信息确认表 → 报名结束。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作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前三年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长江大学201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 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栏, 往届已就业考生由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未就业考生由档案托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不全者不能获得参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须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登记照片(100KB以内JPG格式);

2、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录取上报信息的基本数据,考生须认真填写,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学位授予及毕业院校、学位及学历证书编号、报考专业等。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虚假信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4、凡不符合《长江大学201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六、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学费按学分收取,240元/学分,住宿费800元—1200元/人·年,教材费据实收取。

七、考试

﹙一﹚我校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科目总分
8:00 — 10:00 英语(不考听力) 100
10:30 — 12:00 计算机基础 100
15:00 — 17:00 高等数学 100

﹙三﹚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 (详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14年5月30日15:00 — 17:30

2、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126会议室


3、要求:

①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②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所示内容提前熟悉考场,了解考试安排,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八、录取与入学

﹙一﹚学校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8月发出。

﹙三﹚入学报到时,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作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审核,否则将不能获得入学资格。

﹙四﹚档案与户籍

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转交手续,并邮寄至学校学生档案室;往届毕业生不迁移户口,应届毕业生实行自愿原则,学校不作统一要求,需要迁移户口者请自带正式户籍关系。

九、毕业和就业

学生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非在职人员修业期满并获得学位者,根据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招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就业。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电子信箱:zsb@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7167 0716—8060550

传真:0716-8060813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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