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EMS快递投递或自取,已通过电话确认发放方式。电话有误且地址不详者无法投递,请在报到当天自取。
二、入学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13年8月30日(周五)全天。各位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勿提前或推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请提前三天向学校教务处请假。逾期不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学校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报到流程
1、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到教务处教务科报到。
2、到后勤处宿管科核定住宿标准。
3、到计财处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
2013年湖北医药学院部分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 ||
专业 | 收费标准(元/学年) | |
学费 | 住宿费 | |
医学检验技术 | 4000 | 500-1200 |
护理学 | 5200 | |
药学 | 4000 | |
注:(1)最终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准执行;(2)统筹医疗保险待学生入学后,根据学生原缴费情况,再定是否补缴,若补缴和2013级新生一起办理。 |
4、到班级辅导员处登记,办理资料移交。
(1)个人档案:跨校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原毕业学校领取个人档案,并请原毕业学校对档案进行密封,报到时由学生本人将档案交由班级辅导员保管;校内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辅导员间办理好交接手续。
(2)党(团)关系:跨校专升本学生为党员的,请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为团员的,请携带团员证,相关资料交由班级辅导员。校内专升本学生根据辅导员安排统一办理党(团)关系转移。
5、跨校专升本学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需迁入,凭《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6、办理宿舍入住手续。
7、入学报到后,将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正式录取以教育厅新生学籍注册结果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我校教务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19-8891095,18062187199。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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