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安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县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县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选调2名科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4.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身体健康。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9日至2013年5月23日18:00截止。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办;联系电话:523662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安仁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附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组织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5月28日领取准考证,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选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参照 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试卷从考试题库随机调取。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6名人员。内容:①谈话笔录环节(35分);②计算机文字综合处理环节(35分);③口头汇报环节(3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参加报名选调的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选调人员将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nrenzf.gov.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江军,副组长刘英、刘石英、张友平、谭兴才、陈红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石英任办公室主任,周纪鑫、何新江、段石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事务由干部室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中共安仁县纪委
安仁县监察局
2014年5月6日
温馨提示:
《安仁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安仁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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