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相关要求,因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报考0606及0615职位的考生专业不符合职位要求,报考0608及1204职位的考生自动弃权,定于2014年5月8日至9日对以上四个职位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原始成绩 | 加分分值 | 加分后成绩 | 加分后排名 | 备注 |
1 | 泉港区房地产管理站(06) | 专业技术(06) | 137060612684 | 57.5 | 57.5 | 2 | ||
2 | 泉港区房地产管理站(06) | 专业技术(08) | 137060812703 | 58.3 | 58.3 | 2 | ||
3 | 泉港区房地产管理站(06) | 专业技术(15) | 137061512912 | 60.4 | 60.4 | 2 | ||
4 | 界山卫生院(12) | 专业技术(04) | 237120417662 | 63.5 | 63.5 | 2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8日至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95-87987377。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014年春季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填写并打印)。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届毕业生暂无需提供,但应于办理拟聘用公示手续前提供。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中共党员证明、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等)。
6.考生属于未正式就业毕业生的,还需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者除外);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7.考生还应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两种表格请到村委会或乡镇领取,并逐级盖章到县(市、区)一级)。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需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向资格复审单位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三)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由组织人事部门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统一发布体检通知。
(四)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通知等相关事项将在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qg.gov.cn)发布,请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2014年春季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待更新)
2.资格复审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待更新)
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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