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招生资格(A档)的考生,录取原则请见书面通知,关于专业分配的原则补充说明如下:
1、卓越教师计划:考生按照已收到的书面通知上所列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数和专业志愿,根据专业级差原则(2、1、1、0、0)分配专业。其他原则仍按书面通知执行。
2、大夏计划:考生的高考分数加15分后,参考普通类录取后的各专业分数线,根据专业级差原则(2、1、1、0、0)分配专业。其他原则仍按书面通知执行。
特此补充说明。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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