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州市教师资格网上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滨州市教育局网 阅读:828 次 日期:2014-05-06 15: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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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1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全部实行网上认定。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一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办理。未按规定在网上填报信息或未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均为无效申请。为做好我市教师资格网上认定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受理范围

2011年度在我市范围内申请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符合申请条件人员。

申请人员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类。师范类申请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思想道德鉴定证明和体检证明;非师范类须具备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教学能力测评合格证书、体检证明、普通话证书、思想道德鉴定证明。

二、受理权限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滨州市教育局认定。

三、工作步骤

1.宣传部署

制定网上认定工作方案,对网上报名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平台,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申请人员明确滨州市域内各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时间安排:5月1-10日。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11年5月8号,考试成绩公布时间:5月25日。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报名时间:5月26日-30日。

(2)报名地点: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人事科;市直单位、开发区、高新区申请人员到滨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北海新区申请人员到无棣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各县(区)报名结束后,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阶段申请人信息于6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

(3)测试时间:6月5-15日。

高中、中专学段教师资格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测试工作由所在县(区)组织。测试合格人员由相应测试机构发放测试合格证书。

4.体检

各类申请人员到报名的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6月16-18日。

5.网上受理

申请人网报时间:6月21-26日。

(1)请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高中、中专段申请人请选择滨州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选择所在地县(区)教育局;

(2)核对填报信息。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作为申请人修改填报信息的依据;

(5)申请人应牢记登录密码、报名号等信息,如遗漏者,责任自负;

(6)申请人信息填报无误后,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道德鉴定意见表》;

(7)照片。申请人自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8)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篡改。

6.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8-30日。

(2)地点。按照受理权限,现场确认地点是:

高中、中专学段申请人员由所在县(区)教育局集中受理有关材料后送滨州市教育局审核;

初中及以下学段申请人员请到所在县(区)教育局确认。

(3)提报材料。社会申请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折页、正反面打印);

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

C.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D.体检表;

E.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F.思想品德鉴定表;

G.非师范类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H.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I.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底板照片。

复印件请统一用B5纸按材料受理顺序装订。

7.认定

根据现场审核材料,作出认定结论,并予以公示。7月5日前完成数据整理、通过人员资格证书的编号、数据下载。7月底完成教师资格证书打印、验印、发放。申请人员到所在地县(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时间:7月1日-7月31日

四、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搞好网上认定工作,请各县(区)教育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工作交流。我市去年没有参加网上申报试点,难免在今年的网报工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希望各县(区)及时将有关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便于相互交流。

3.强化工作落实。今年我市首次实施网报工作,各县(区)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如因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导致认定工作不能圆满完成,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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