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1.培养目标:掌握必要的音乐理论和音乐表演技能,具有一定艺术修养的,能在专业文艺团体、群文部门、中小学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主修课程:声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舞蹈、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艺术概论、歌曲作法、电脑音乐制作、舞台艺术等。
3.学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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