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丽水市青少年宫少先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数
市青少年宫少先队辅导员1名。
二、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1.丽水市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一定的专业特长;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6年5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工龄3年以上,有一年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5月9日—18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携带《公开选聘丽水市青少年宫少先队辅导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必须经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经团市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4年5月20日到市青少年宫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由团市委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团、队知识。
笔试时间:5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为面试人选。面试的形式为才艺展示和结构化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团市委、市青少年宫组织进行。考察结束后,由团市委研究,按1:1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市青少年宫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职位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聘。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人选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共青团网站和丽水市青少年宫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091754。
共青团丽水市委
2014年5月6日
温馨提示:
《公开选聘丽水市青少年宫少先队辅导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丽水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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