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14年崇明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35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卫生计生事业。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籍,需从外省市引进的,应符合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等条件,其中,护理(护士)岗位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药剂、检验、放射(技)、康复(技)、医学营养等专业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紧缺急需的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年龄等条件,根据《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可适当放宽。
有关学历、户籍等具体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2014年崇明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简章》(通过崇明人才网和崇明卫生信息官方网站下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5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所在地,详见《招聘职位简章》。
3、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职位简章,结合自身情况选报职位,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2014年崇明县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地址。《报名信息表》可通过崇明人才网和崇明卫生信息网下载。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职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如实填写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5、应聘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技能测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应聘护理(护士)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技能测试。其它卫生专业岗位,由用人单位视报名情况组织实施。
2、面试。用人单位对符合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主要从职业道德素养、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气质与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汇总情况,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并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本人支付),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心理测试在县精神卫生中心。如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按照技能测试和面试汇总情况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政审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进行验证。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崇明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并享受规定的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9695804 监督电话:69692082
崇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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