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绥芬河市教师资格认定培训工作通知
来源:绥芬河市教育局 阅读:1118 次 日期:2014-05-12 16: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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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4〕29号)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承办教师资格认定(笔试部分)课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培训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在职教师或拟聘教师职务人员。2010年至2013年已参加由高师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用参加本次培训。

2.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培训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含2014届应届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按照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课程,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的考试。其中,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补修高等师范本科教育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课程;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补修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的相关内容。

三、培训教材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培训与考试用书》,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出版,该培训考试用书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能力》,分为初等学校和幼儿园部分、中等学校部分、高等学校部分,申请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使用中等学校部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使用高等学校部分。每套教材45元,学员自行购买。

四、考试

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全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笔试部分)三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考试时间为6月15日,有关考试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省招考办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大体时间进程为:5月中旬至6月上旬参加笔试课程培训,5月下旬至6月上旬省招考办受理网上考试报名,6月15日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试,6月下旬至7月5日,各县、市和高校受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网上报名并组织现场确认以及面试、试讲,7月20日之前完成资格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六、培训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13日。

培训费用:每科120元,三科共360元。

报名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4室,电话6516099。

八、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5月16日前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mdjnu.cn/)查询。

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5月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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