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驾驶员1名(临时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含亲属)。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无直系亲属在丽水市纪委工作。
2、高中以上学历,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丽水市户籍且在市区有固定住所。
4、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5年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4年5月13日至16日到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4楼1410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受理。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联系电话:2098613。
三、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后,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编外用工同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丽水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3日。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