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丽水市莲都区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
4、2009年5月1日以前取得C1类及以上驾照(以有效的A证、B证、C1证为准),驾驶技术熟练,且安全行车五周年以上,具有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5月21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环境保护局310办公室(丽水市解放街590号三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聘用后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局其他派遣制工作人员发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029819,联系人:余先生)。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14日
温馨提示: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丽水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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