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中文亚伟速录技能测试办法通知
根据《2014年海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及《计算机中文速记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标准》,制定本次招聘速录员职位亚伟速录技能测试办法。
一、成立速录考评小组
本次测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法院共同组织实施,由相关考评员组成考评组,考评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二、测试方式与要求
1、聘请县纪检监察部门成员作为现场监督员。
2、测试前由监督员随机抽取一份录音文稿,并当场启封。
3、本次测试录入文字方式为利用亚伟速录技能听打录入,所用亚伟速录机由考评小组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亚伟速录机。
4、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准考证,经考评员审核无误后入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5、考生应按考评员指令进行考试,不得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测试方式为:播放录音文件,现场记录。难度中等,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进行听打。听打时间结束后应立即停止,不校对,直接评判计算,标点符号不计算在内。
7、录入结束指令发布后,考生停止录入,等候考评员收卷。
8、考评员将考生录入的文稿打印一式二份,由考评员和考生签字后,一份由测试点留存作为评分依据,另一份由考生保存,作为对评分疑问的复查依据。
9、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处理。
三、报到时间、地点及测试时间
报到时间:2014年5月18日下午1:20前报到,1:30前进场完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进入指定的候试室(绮园路66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二楼会议室),以抽签形式确定测试场次和座位号。
测试时间:2014年5月18日下午2:00开始。
四、评分标准
在测试当天现场公布,张贴于考场外。
五、计分
速录测试后由考评小组将考生成绩乘以30%计入综合成绩。
六、应急措施
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停电、系统等原因),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由县人社局和考评小组协调确定延期考试。
海盐县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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