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乡镇卫生院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核准,决定面向全县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内丘县已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类中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3.中专学历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
4.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聘用后限定三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5.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条件登陆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见《内丘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公告和简章的发布
2014年5月7日—5月13日通过县电视台和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持《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房间现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医学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5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体操打分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四、聘用
聘用后,各岗位由县卫生局负责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参照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6867581
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丘县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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