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阅读:614 次 日期:2014-05-15 18: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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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1947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学校占地1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设有26个学院和69个研究所(室)。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72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示范性实验中心3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教育部金属耐磨材料与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中俄科技合作中心设在我校。《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自然科学学报》、《黑龙江医药科学》三个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058人,其中高级职称1625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拥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龙江学者等一批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506人,研究生1340人,继续教育生13800人;学校图书馆藏书245.1万册。

学校加强“双十”学科建设,组建“六个中心”,学科综合优势进一步彰显。学校主持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多项课题。在耐磨材料、药物研发、农机工程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几十项国家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显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与俄、美、英、韩、日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38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接收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的8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现在,佳木斯大学正在为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争取为科教兴国和高教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和发展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力争引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把学校建设成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四、2014年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

五、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4、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或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及各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6、应聘者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享受15万元(税后)生活补贴,分二次发放。

3、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学校补贴每年3600元,根据校岗位津贴发放规定,经考核合格后学校补贴博士每年9600元。

六、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14年上半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 日9:00——2014年5月 29日16:00

2、应聘者必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者通过省人社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材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格。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的报名人员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4年5月20 日9:00时至5月 30 日16:00时

2、注意事项:①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则减少该岗位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职位。③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 31日,9:00时至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图书馆四楼教室。

咨询电话:0454—8618033。

3、现场确认材料: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由本人签字的《佳木斯大学2012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或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④参加应聘的本科生需提供录取三联单并加盖学校印章。⑤党员、预备党员需提供组织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和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紧缺岗位报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时间

2014年6月1 日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五)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教师、科研岗位《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外语(英、日、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能力)等;医疗岗位《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外语(英、日、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职业医师或职业药师或医技相关知识)等。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确定考核人选

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这,不予录用。

(八)、公示、录取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4—8618033。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处):0454-8618878。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路14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干部科

邮政编码:154007

电 话:0454——8618585 8618033

E—mail :jmsdxrsc@163.com

联 系 人:孙彦峰、郑佳昕、于洋

九、其他情况说明

1、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必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2、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3、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佳木斯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佳木斯大学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温馨提示:

《佳木斯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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