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应届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四)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前到候考室报到,验证考生身份后抽签。面试按抽签序号参加。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面试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出入候考室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
(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应聘岗位和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的姓名等情节严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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