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海林市2014年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1532 次 日期:2014-05-16 1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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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严峻的对敌斗争形势,在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后,通过专业防爆处突队伍进行控制和处理,有效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切实加强和深化海林市巡逻防控体制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海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巡特警协警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海林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招聘原则

以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人员3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吃苦耐劳精神、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馅。

4、具有海林市区域内户籍的人口(含海林森工、农垦、铁路系统符合报名条件人员)。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的退伍、转业军人以及在省级以上竞技类和球类体育赛事(包括团体赛参赛队员)中取得前8名的人员。

6、具有特种部队经历或在部队获得师级、地方省级以上竞技类和球类体育比赛前8名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要求男性,身高1.80米以上;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公安局巡特警协警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在海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按照招聘工作方案制定招聘计划与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9日)。

由市公安局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招聘小组办公室制发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条件、程序、待遇等,招聘信息发布方式为海林公众信息网、海林电视台、市区内公益大屏幕,同时通过各乡镇和市直属部门的政工部门、社区、村委会向所属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发布,并将公告张贴到车站、大型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报名(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持复员或转业军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报名地点:海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联系方式:

人社局张 莉 电话:7320501、13946310668

公安局于莉莉 电话:7336647、13903631006

(三)资格审查(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2日)

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符合条件人员。

资格审查分三步进行:

1、材料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测量身高。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要达到2:1方可进行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按比例递减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hailin.gov .cn)。

(四)体能测试(2014年5月24日)

测试项目共三项,分别是俯卧撑、4×10折返跑、1000米跑,上述三项分别占体能测试分值权重的百分之30、35、35。俯卧撑考核标准为2分钟时限内至少完成标准动作20个得基础分0分,每增加1个加1分,50个为满分;4×10折返跑在13秒之内完成为基础分0分,成绩每少用时0.1秒加1分,9.5秒为满分;1000米跑在4分25秒之内完成的得基础分0分,成绩每少用时1秒加0.5分,3分15秒为满分。有一项达不到基础分标准的,直接淘汰。三项相加满分100分,按60%折算成综合成绩。合格者交考务费200元,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笔试(2014年5月26日)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按40%折算成综合成绩。

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视报名人员文化程度,确定试题难易程度)。

笔试成绩(准考证号、成绩)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hailin.gov .cn)。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

同时公布综合成绩(准考证号、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29日)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为主,若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年龄低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精确到年月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结果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hailin.gov .cn)。

(七)考核(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5月31日)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及未参加法轮功证明、社区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生育证明,同时审核应聘人员的学籍及人事档案材料,在职人员还应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合格者在海林公众信息网公示(http://www.hailin.gov .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制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有实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招聘程序由用人单位市公安局同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每三年签一次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含三年内)。2014年6月初由公安局组织在牡丹江市人民警察训练支队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封闭培训。聘用期间如出现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聘用单位可依据合同规定条款解除劳动关系。

五、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公安局巡特警协警不具有人民警察或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着制式警服和佩戴警用标志,不评授警衔,在公安机关主要从事非执法岗位工作。工作人员服装和装备由市财政统一购买,月工资1800元,由市财政纳入预算。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的领导,成立海林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荣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振国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 平 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曹桂琴 市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唐希武 市委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洪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潘庆涛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梁学锋 市编办主任

孙庆瑞 市公安局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

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办公室主任:王洪伟(兼)

副 主 任:邵红兵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关守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组。在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领导小

组办公室领导下,做好具体相关工作。

1、宣传工作组

组 长:邵红兵

成 员:宣传部、公安局、人社局、广电局、城区街道办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发布招聘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聘信息发布工作。

2、报名及资格审查组

组 长:刘世全

成 员:纪检委、人武部、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文体局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报名接待和资格审查工作。

3、体能测试工作组

组 长:关守仲

成 员:纪检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体育局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聘人员体能测试,并提出参加笔试人员初步名单。

4、笔试考务工作组

组 长:关守仲

成 员:纪检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体育局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笔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做好确定考点、布置考场、制作胸卡、编排考号、发放准考证、组织考试、试卷领取及送还,以及现场采访新闻播报等工作。

5、体检工作组

组 长:邵红兵

成 员:纪检委、公安局、人社局、卫生局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体检标准,组织入闱人员体检等工作。

6、考核工作组

组 长:关守仲

成 员:纪检委、公安局、人社局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考核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7、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 长:唐希武

成 员:纪检委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8、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邵红兵

成 员:公安局、人社局等抽调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后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做好专家接待、备品供给、应急医疗、跟踪报道、维持秩序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海林巡控体制改革,强化防爆处突能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确保万无一失。

(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市公开招聘公局巡特警协警工作程序复杂,环节较多,要严格坚持分级把关、逐步实施的原则,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生互相监督)、笔试、体检、考核和培训等各环节工作方案均要提前出台,做到一事一请示,一步一公布,每个环节的实施和完成都应形成报告,相关单位会签后,由主管市长签字,相关工作要周密严谨,落实到人,确保不出纰漏。

(三)公开平等,择优竞争。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以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进行回避。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社会关注,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海林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设监督举报电话(0453-7225732)。

海林市公开招聘公安局巡特警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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