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人事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按照我厅2014年度职称工作计划安排,为了做好我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范围、条件、程序及相关政策按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24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的相关政策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把关,对符合条件人员在本人单位公开展示其业绩、学历、资历等评审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时上报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在本人报送材料中标著出参评论文2篇或论著1部,其他论文、论著审核完毕后只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四、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个人材料不予收取,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参评人员单位须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报表》(同时报电子版)。
五、报送材料时间为5月26-28日,请各单位按照安排的时间上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厅(局)等单位确定报送材料联系人2名,并填报其手机号码,以确保评审期间通信畅通。
六、报送材料地点为西新街8号荣江酒店
联系人:杨立晨 电 话:13309291999
刘格妮 电 话:8729229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12日
附件:
温馨提示: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报表.doc》来源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更新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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