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阅读:1260 次 日期:2014-05-19 1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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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要求,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珠池水利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龙湖区农业局属下事业单位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区农业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水利所是区水务局属下财政补助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辖区水利排灌、堤围和涵闸相关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防洪、防风、防旱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汕头市龙湖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区农业局属下财政核拨正股级事业单位(暂未分类),承担本辖区内动物卫生执法、畜产品安全监管、预防阻断本地动物疫情传播和扩散、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等工作。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是区农业局属下财政补助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承担农业科技推广,植物、水生动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安全检测、农机登记、发证及驾驶员培训、安全管理、渔业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龙湖区2014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三楼区人社局会议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经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6月17日至18日到龙湖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6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龙湖区政府网发布。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区网站上公布。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10分。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我区网上发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龙湖区政府网公布。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5)填写好的《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在龙湖区政府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区组织、人社部门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龙湖区政府网发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和程序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湖区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市和区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

六、区发布公告等事宜的网站及联系电话

龙湖区人社局 电话:0754-88483379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汕头市龙湖区人社局

2014年 5月14日 

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2014年区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汕头市龙湖区人民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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